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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9-01-03 点击数:595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充实完善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库,省科技厅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评价和咨询各项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没有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专业条件


(一)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

3、国家或省科技奖励获得者。

4、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在国内或国际学术组织中任担任高级职务,或参与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


(二)产业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2、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等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3、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经济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以及创业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4、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专家征集

1、专家征集工作采取“单位推荐、网络申报、常年受理、定期集中审核、动态入库管理”的方式开展。各有关单位为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符合入库标准的专家。


2、新申请入库专家,需登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http://210.73.128.93/EXPERT/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在线填写专家信息。


3、网上推荐流程:单位管理员统计拟入库专家并通知专家→专家在线注册→专家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单位管理员导出《推荐专家汇总表》盖章报送(一式一份)


4、纸质报送流程:除部省属本科高校外,其他单位推荐专家需将《推荐专家汇总表》(网上导出)报高新区科创局审核,由科创局统一汇总、审核盖章确认后报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10日

材料报送地址:高新区锦峰路158号101Park 26幢一楼(光大银行南);联系人:王小燕;联系电话:68083113。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受理处联系人:喻梦伊、李岱;联系电话:025-85485897、85485966。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动员、新增专家推荐工作,切实加强对专家信息的审核把关。申请人员要根据科技咨询专家库系统的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有效;专家所在单位要对照入库专家基本标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2、科技咨询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我省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单位和个人务必对专家信息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咨询专家资格,并将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苏州高新区科创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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